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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西鎮公所委外經營管理古蹟及文化館考核計畫

關西鎮公所委外經營管理古蹟及文化館考核計畫

關西鎮公所委外經營管理古蹟及文化館考核計畫
一、廠商辦理「古蹟及文化館委外經營管理案」正式營運起,每年度辦理委外經營管理考核及實地查核各乙次。
二、委外經營管理考核方法:
(一)民政課為辦理委外經營管理考核,成立考核委員會,置委員7人,由本所課室主管與在地社團代表及專家學者組成。
(二)本課於年度10月召集考核委員進行委外經營管理考核作業,並依委員意見實地查核改善情形。
(三)委外經營管理考核資料來源與調查:
1.本課進行委外經營管理考核作業時,受委託單位(廠商)應於考核月份前提供年度成果報告書,其內容應包含委外經營管理考核項目之必要資料。
2.本課或相關主管機關例行或不定期監督及督導之記錄,及民眾透過各種管道主動反映之案件。
3.受委託單位(廠商)應於考核委員會召開時提出年度成果報告之簡報,並答覆各委員之詢問。
三、委外經營管理考核項目
委外經營各項目考核及權重分配詳如下表所示。
四、委外經營管理考核標準:
考核結果以分數呈現,優(90分)、甲(80分)、乙(70分)、丙(60分)為評鑑等級,甲(80分)考核通過,若評鑑為乙等,甲方得通知乙方期限內將缺失改善,逾期未改善者甲方將依合約規定辦理解除契約。
五、廠商後續擴充申請,得參考各年度考核成績做為續約之依據。
考核項目 權重 得分 備註
營運計畫之執行情形(包含財務事項) 20%
設備維修及環境清潔情形 20%
歷史、文化及藝術等教育推廣 20%
與公所配合度 15%
顧客滿意度或投訴率等 15%
總分 9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