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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因素服補充兵申請(常備兵、替代役男申請提前退伍(役))

業務名稱:家庭因素服補充兵申請(常備兵、替代役男申請提前退伍(役))
業務說明:役男於緩徵原因消滅接到徵集令前(已入營常備兵、替代役役男接到徵集令入營後家庭發生重大變故)向本所民政課申請→里幹事調查→轉報縣府核辦
業務類別:役政業務
承辦課室:民政課

檢附資料/其它說明

1. 私章
2. 生(養)父母結婚設籍登記起至現在全部戶籍謄本
3. 身心障礙手冊 、在學證明(或學生證)
4. 財產清冊及所得清單
5. 工作單位在職證明
6. 家庭狀況調查審核表二份